湖州 衢州两市顺利通过国家级节水型城市现场考核

05.11.2018  19:21

  10月30日至11月3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组成了考核组,先后对湖州、衢州两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进行了现场考核。考核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资环司副司长赵鹏高担任组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水务处处长曹燕进担任副组长。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工作相关人员陪同参与考核。
  考核组分别听取了湖州市、衢州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汇报,观看了创建工作影像资料,查阅核实了申报材料及有关基础台账,对湖州市17个单位、衢州市19个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涉及两地供水厂、污水处理厂、建材销售市场、工业企业、机关、宾馆、学校、居民小区等。经研究,考核组认为湖州、衢州两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达到现场考核验收要求,同意通过现场验收。
  考核组对两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给予肯定,湖州、衢州两市领导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广泛宣传动员,工作推进扎实。考核组在对湖州市的考核意见中认为:湖州市先后制定出台多项节水规章,并做好节水规划,保障了城市节水的长效发展。特别加强供水管网漏损控制,提高供水保障水平,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创建生态文明湖州。在对衢州市的考核意见中认为:衢州市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组织、企业实施、公众参与”的创建机制,通过强化宣传,积极营造节水氛围;通过建章立制,系统推进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通过强化管理,夯实节水创建基础工作。通过上述措施多措并举,以创促建,提高用水效率,节约水资源,改善城乡水生态环境,促进人水和谐。
  反馈会上,考核组组长赵鹏高对两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予以高度评价,在祝贺两市顺利通过考核组现场考核的同时,提出了几点建议。他说,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是要继续树立节水理念,提高认识,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始终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的重要论述。二是要认识到创建节水型城市不是目的,而是一个过程。各市要按照要求坚持动态管理,继续将节水工作放在重要地位,做好每四年一次的复查工作。三是两市要将考核组现场考核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及建议,力行立改,并在今后工作中予以贯彻落实。(厅城建处 供稿 编辑 朱宇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