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人大审议通过《东阳市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发证管理办法(试行)》

30.09.2017  17:36

9月28日,东阳市召开十五届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讨论研究了《东阳市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发证管理办法(试行)》等内容,并原则上通过相关议题。

根据现有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许多情况下林权证不能过户变更,严重制约了林地流转的积极性,许多经营户因为不能做证,有后顾之忧,且没证不能抵押贷款,给林地流转经营者带来融资上的烦恼。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并行的精神,东阳市制定了《东阳市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发证管理办法(试行)》,对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程序进行了明确。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发证实行属地发证原则,市政府是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的发证机关,市林业局是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的管理和承办机关。

东阳市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发证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将依法保护林地流转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民间资本投资林业开发,促进东阳林业的发展。(东阳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