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公司在电梯自检报告中造假 为何没有第一时间被发现?

10.09.2015  10:19

7·30电梯事故后续报道》 

 相关人员:部分电梯自检项目监管难

前天15:03,“下城发布”官方微信发布了7·30电梯事故调查处置的最新进展——该事故是一起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事故,维保单位通达公司负主要责任,管理单位新鸿物业负次要责任。对上述责任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对5名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按程序注销通达公司维保资质。

除了短短几句话,有关部门再也没有任何回应,留给人重重疑问。比如,这5名责任人是谁?受到了怎样的处罚?等等。

昨天,下城区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监察科科长陈丹坚再次出面,对事故调查处置情况作了一个较为详细的通报。

通达公司在年度自检报告中有造假

等了近2小时,陈丹坚终于出现在下城区市场监管局三楼的会议室。

陈丹坚说,经过调查,认定7·30电梯事故属于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的主要原因为,电梯维护保养人员未按该型号电梯维保要求在日常维护保养中调整电梯主机制动器,造成制动器闸瓦磨损严重,导致制动力不足,开门溜梯,造成事故。

而事故的间接原因则是由于电梯维保单位杭州通达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公司)内部管理混乱。

我们发现,通达公司在新华坊电梯年度自检报告中部分自检项目造假,明明一些项目没有做检查,自检报告上却说做了。比如,电梯的超载保护装置试验。正常情况下,这个项目每年需要检查一次,检查时往电梯内放置砝码,以此来检验电梯的超载保护装置。”陈丹坚说,除了对部分自检项目造假,电梯日常维保记录也存在涂改和缺失情况,电梯维保责任落实不到位。

另外,电梯的日常管理公司新鸿物业也负有事故的间接原因,存在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未持证上岗等情况。

下城区5000多台电梯每年只能抽查250台

既然通达公司在自检报告中作假,那为什么相关部门之前没有发现呢?

陈丹坚说,一般的程序是先自检,再报检,然后由省市特检院对部分项目现场确认,但电梯超载保护装置试验并不属于需要现场确认的项目,只是一项资料确认项。

也就是说,只要维保单位报上来说已经检查过就可以过关。这也就造成了通达公司对部分自检项目造假后没有被发现的情况。

针对这样的情况,就没有更好的监管办法吗?陈丹坚坦言,比较困难,只能靠企业的诚信。

另外,自检之后,质监部门还会再对各电梯进行全面检查吗?

答案也是“不会”,因为人力不够。

陈丹坚说,下城区共有5000多台电梯,每年会按照5%的比例进行抽查,也就是每年抽查250台。“抽查时,对于维保单位的维保记录、自检报告等都会进行检查。

不过,负责抽查的部门特种设备监察科,目前只有三名工作人员。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范昱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