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发出通知要求建立统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
14.02.2017 15:35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近日,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建立统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对执法活动实施全过程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取得天津市人民政府或国家有关部委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天津局强调,市局负责全市国土房管系统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市局执法监督处负责全市国土房管系统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各区局应当设立法制机构,明确专职执法监督人员具体落实。市局和区局承担行政执法职责的业务部门、直属单位应当及时录入并上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执法检查记录等行政执法信息。市局可通过专项调查、抽查,组织行政管理相对人或委托第三方进行问卷调查、评议、评估等方式对局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考核。
天津局明确,市局承担行政执法职责的业务部门、直属单位和各区局每季度对本部门、本单位的执法情况进行统计,由市局执法监督处汇总后报送市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在行政执法监督中出现错误行为的由市局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监察机关或者组织人事部门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14.02.2017 1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