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通报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和清理工作情况

27.10.2014  13:21
  2014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我办对5个设区的市政府2013年度及2014年上半年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和清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评查,并于9月26日提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和清理工作评查情况的通报》(宁政办发〔2014〕202号)。《通报》中指出,我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清理制度基本建立,大多数市、县(区)政府能够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制定、报备规范性文件,按时完成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红头文件”的清理工作。但是,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和清理工作中还存在着制定程序不规范、履行备案职责不到位、清理工作进展不平衡、工作力量严重不足等问题。为此,《通报》要求,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对照通报的要求,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大备案审查监督力度,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