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吴仲雯、吴仲霓)

12.02.2015  18:19
  

吴仲雯、吴仲霓:
  我局根据建住房[2003]252号《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委托杭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对你们位于杭州市下城区百井坊巷86幢(号)1单元103室房屋的评估补偿价值(杭百井坊拆评(2009)4072号《评估报告书》)和杭州市潮王公寓2幢2单元301室安置房屋的评估补偿价值(杭百井坊安评(2010)0724号《评估报告书》)进行鉴定。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杭征估鉴字(2015)第025号、杭征估鉴字(2015)第026号《杭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评估结论鉴定书》。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杭征估鉴字(2015)第025号、杭征估鉴字(2015)第026号《评估结论鉴定书》,鉴定意见为:“维持浙江众诚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杭百井坊拆评(2009)4072号、杭百井坊安评(2010)0724号《评估报告书》评估结果,房屋评估价值分别为人民币1511935元,1855169元合理”。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7日即视为送达。你们可以到杭州市下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杭州市下城区潮鸣寺巷潮鸣苑16幢东单元三楼)杭州市下城区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领取上述鉴定书。
  特此公告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