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1年6次维修 退车退款14万元
日前,桐庐县市场监管局城南所成功调解处理一起购车1年6次维修的投诉,经过多次调解、协商,历时1月有余,投诉双方终于达成协议,消费者予以退车,由汽车厂家向消费者郎某支付退车款等14.1万余元。
今年7月初,消费者郞某向该局投诉称其于2014年8月购买了一辆某品牌的家用SUV,共付款14.6万元,在行驶了1000多公里后空调开关烧掉,导致空调无法使用,此后多次更换空调开关均又烧掉,至今已更换了6个空调开关,第5次更换的时维修工更换了新的线路板,但该车的空调问题还是没有彻底解决,交涉一直无果。工作人员接投诉后,马上联系消费者郞某,并查看了车辆资料、车况、维修记录等,发现汽车行驶里程约15000公里,汽车尚处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的三包期内,并联系了桐庐的汽车销售商,然而桐庐的汽车销售商却称是杭州的4S店自行销售的,桐庐只是提供展示及服务平台,处理只得由杭州的4S店前来。第一次调解无果而终。经过多方联系,杭州4S店售后经理三次前来桐庐,在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双方仍对是修理补偿还是换车、退车始终无法协商一致。最后一次调解中,工作人员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汽车三包规定,据理力争,要求杭州4S店根据汽车三包规定中第二十一条中“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规定给予消费者退车,然而消费者郞某却认为对此款车已不信任,要求退车。杭州4S店售后经理称此事4S店无法擅自处理,只得将消费者郞某的意见汇报给汽车厂家,由厂家决定。经过1周的等待,汽车厂家终于作出了退车决定,并同意支付消费者购车款、误工费、交通费等扣除消费者应当支付因使用家用汽车产品所产生的合理使用补偿后共计141091元,消费者郎某也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至此,此投诉终于圆满解决,同时投诉双方也将于近日办理汽车退车、过户交接等相关手续。(桐庐县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