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拒绝退货退款”的小纠纷引出网络连环侵权案

12.08.2015  20:01

看似一起消费小纠纷,不想却引出了“大事件”。近日,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处理一起网络消费投诉的过程中,却意外查处一起连环侵权案,执法人员不仅发现销售者存在涉嫌销售侵权商品的行为,同时还带出了生产者涉嫌生产侵权商品的行为。

7月30日,该局接到消费者蔡女士的投诉,称有一家从事网络销售的贸易公司所出售的运动鞋存在瑕疵,蔡女士要求退款退货时却遭到拒绝。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根据消费者提供的地址,对该贸易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走访。在现场处理消费投诉的过程中,执法人员注意到该贸易公司网站页面上有疑似标注“N”的运动鞋在售,而该运动鞋标价低廉,有可能是假冒产品。于是,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网站及经营场所现场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贸易公司在公司的阿里巴巴网站上涉嫌销售的一款运动鞋上标注有新百伦公司的“N”标识,同时在现场检查发现标注“N”标识运动鞋34双,标注耐克公司“√”标识运动鞋46双。而当事人无法提供使用上述商标合法有效的手续,执法人员依法暂扣了上述涉案商品。

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鞋盒包装及询问经营者发现,该贸易公司所售的侵权运动鞋是由该市仙降某制鞋公司加工生产的。为从源头制止打击商标侵权行为,执法人员对该制鞋公司进行突击检查,执法人员在该公司生产车间内检查发现有疑似标注“N”商标运动鞋90双,标注“√”商标运动鞋54双,因该公司无法提供上述商标合法有效的手续,依法涉案商品予以扣押。目前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无独有偶。8月5日,该局在对辖区内已建档企业网站进行巡查中,发现一家电子企业在阿里巴巴网站上发布的直发器标注“美丽之星”商标,且价格比同款商品要低廉许多,存在涉嫌侵权假冒的嫌疑。

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该企业进行检查,现场查获产品包装盒上标注“美丽之星直发神器”商标的直发器75只,该企业负责人现场承认涉案商品为其企业生产,且无法提供合法有效手续,涉嫌商标侵权,涉案商品被执法人员依法查扣。

据了解,第8类“美丽之星”商标是深圳纳斯威电子有限公司所持有,其生产的美丽之星直发器为当前热销产品。该电子企业为拓宽网络销售渠道,仿冒行业中热销商品,生产并标注他人企业名称、企业地址及商标,在网络上低价销售,致使消费者误以为是深圳纳斯威电子有限公司的美丽之星直发器,并以此获利,最终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电商时代,网购盛行,但网上出售的商品真假难辨,网店成了假冒伪劣产品的“重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今后将继续加大对互联网的监管,尤其是对利用网络实施的商标侵权行为要进行重点检查,下一步,该局还将结合2015红盾网剑专项行动继续规范网络经营,查处网络侵权行为,净化网络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和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瑞安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