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退休的老人能否获得工伤待遇款?
10.01.2016 08:13
本文来源: 杭州网
案情
李某今年60岁,1月中旬即将办理退休手续。去年夏天,李某在上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休息了6个月。某区劳动局作出了工伤认定书,认定李某发生的交通事故为工伤事故。后经某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了伤残鉴定结论,级别为10级。经查明,用人单位给李某缴纳了社会保险,双方劳动关系于去年12月已解除。问李某能否获得工伤理赔款?具体的工伤理赔款是多少?该如何获得赔偿?
律师意见
一、李某必须在办理退休手续之前,办理完毕工伤理赔手续和走法律途径要求单位支付社会保险机构不理赔的工伤赔偿款。
根据相关规定,工伤职工办理退休手续且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因此李某必须在办理退休手续前,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手续,并在协商未果的前提下,及时提起仲裁申请,要求被申请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二、李某由于年龄已接近退休年龄,因此,李某的工伤待遇赔偿款中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打折支付,其余款项不变
根据相关规定,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职工距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全额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满一周年递减20%;工伤职工办理退休手续且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李某的工伤待遇具体如下: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社会保险机构的理赔结果为准。假设李某参保基数为最低参保基数,则为2418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418×7=16926元。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为4031×2=8062元。三、由于李某60周岁,因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打折为20%,则为4031×2×0.2=1612元。四、停工留薪期工资:4031×6=24186元。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 编辑:高婷婷本文来源: 杭州网
10.01.2016 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