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进入封闭火灾现场清理鞋厂老板和员工被行政拘留

04.03.2016  09:04

    昨天12:15,微信网友“粽子”发朋友圈:随意进入封闭的火灾现场,结果被拘留了。

    时报记者 王斐帆 通讯员 杨微微 施翊:封闭的火灾现场不得擅自进入,否则将面临牢狱之灾。但温州瑞安莘塍一家鞋厂的老板张某,却雇用2名员工对封锁的火灾现场进行了“大扫除”,结果不仅这2名员工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分,张某本人也被行政拘留12天。

    周一晚11时许,张某经营的制鞋厂发生火灾,经消防扑救,未造成人员伤亡。

    此时现场残留物的温度仍然很高,且胶皮类原料挥发出有毒气体,现场勘验起火原因的工作无法立即进行,瑞安市消防局随即对火灾现场进行了封闭,并在醒目位置贴出了封闭火灾现场的公告。写明了封闭范围内警戒标志以内的区域,禁止任何人擅自进入,否则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但第二天中午,张某明知火灾现场被封闭,仍雇用谢某等人进入封闭中心,对现场进行清理、破坏:烧毁痕迹、烟熏痕迹、烧毁的物证等全部流失,已经没有任何可以利用的调查线索,导致相关部门无法认定起火点和火灾原因。

    经过调查后,相关部门依法对涉事3人进行了行政拘留处分。

    消防部门提醒:消防部门将火灾现场封闭时是禁止擅自进入火灾现场,一来火灾现场结构容易存在安全隐患,二来进入火灾现场给后续的事故原因调查造成困扰。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记者 王斐帆 通讯员 杨微微 施翊        编辑:叶海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