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黄岩区住建局进一步深化落实行政审批容缺受理
19.01.2016 15:49
本文来源: 建设厅
容缺受理是指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先予容缺受理并进行实质审查。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备案事项需要申报12项相关材料,实行容缺受理后,只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5项主要材料,在服务对象按规定作出容缺受理书面承诺书后,先予受理。服务对象在承诺时限内补齐所有容缺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要求,可在对外承诺时限内直接办结、发证。
容缺受理进一步优化了工程审批流程,提高了审批效率,既节省了建设单位的办理时间,又体现了主动服务的灵活性和便捷性。(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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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1.2016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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