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模板支撑系统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杭建工发〔2015〕5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模板支撑系统
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县(市)住建局,市质安监总站:
2014年以来,全国各地连续发生多起模板支撑坍塌导致群死群伤事故,造成重大的人员财产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规范建设工程模板支撑体系的安全管理,根据现行技术规范和工作要求,制订下发《建设工程模板支撑体系安全管理要点》(简称《管理要点》),并就落实《管理要点》,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强化模板支撑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管,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 号)、《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的要求,强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建立健全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管机制,并督促建筑企业严格执行。要把高大模板工程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加强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方案审核论证、验收、检查、监控程序的监督,把现场执行情况与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相挂钩,强化对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要督促企业建立动态管理台账,落实专职人员实时跟踪监管,杜绝群死群伤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严格落实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模板支撑系统管理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管理范畴,严格按照《管理要点》相关内容加强对模板坍塌事故的预防工作。施工单位必须编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施工方案,认真做好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签字等工作。要严格按照论证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搭设前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后落实联合验收签字手续,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工序施工作业。监理企业要加强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专项方案论证和搭设、使用、拆除等环节进行安全管理,编制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监理实施细则,明确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监理的工作流程、控制要点及措施。在砼浇筑过程中,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旁站人员必须现场监控,发现有松动、变形等情况,应立即停止浇筑,撤离作业人员。模板支撑系统拆除前,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应核查混凝土试块强度报告,浇筑混凝土达到拆模强度后方可拆除,并履行拆模审批签字手续。
三、加强新型模板支撑结构的推广使用管理。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逐步淘汰落后工艺,加强新型模板支撑结构的推广应用管理。自文件下发起对超过一定规模的模板支撑体系禁止使用钢管扣件脚手架,推广使用门式脚手架、承插式脚手架、碗扣式脚手架等工具式脚手架。对未采取新型支模架体系的,专家论证时应要求修改。同时,鼓励相关专业协会加强对构配件的产权单位、租赁单位安全资信等级管理,规范构配件的质量管理工作,保障模板支撑体系的安全。
四、坚决查处支模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和安装、验收等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影响施工安全的要停工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严肃处理,采用行政处罚和信用扣分等方式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附件:建设工程模板支撑体系安全管理要点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