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云和运管严查驾校异地从事场地教学活动

26.05.2015  21:05
  由于总有少数驾校的教练员主观上对未按指定的教练路线进行教学培训持侥幸心理,对学员在不熟悉路段上对道路周边环境、车流、人流等影响操作判断存在一定安全隐患认识不足,跨县市从事场地教学培训的现象屡屡发生。这不仅扰乱当地驾培行业的正常教学,还存在着严重安全隐患。为了维护驾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丽水市云和县道路运管局坚持不懈地开展整治机动车驾驶员异地培训行为,严查驾校异地从事驾驶员场地教学活动。
  近日,该局运政人员在328省道临海洋村路段巡查时,发现一辆邻市驾校的浙K.1328学教练车正在由学员何某驾驶进行科目(三)场地练习。而该驾校的道路教学路段是往庆元方向上的一条省道上,与云和正好是相反方向。
  《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项规定,驾培经营者应当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经营区域、教练场地等许可事项开展培训经营活动,严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者在未经核定的教学场地进行培训。其实该车教练员并非不知此规定,只是贪图方便,抱着侥幸心理,进行了违规操作,他主动接受了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
  迄今为止,该局已查获类似违规案件10多起,有效地遏制了驾校异地从事驾驶员场地教学活动等违规行为。(云和县道路运管局 林兴亮报送)
前三季度湖州市重点物流项目发展迅速
前三季度,湖州市重点物流项目投资完成情况良好,截止到9月底,12个重点物流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1.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