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你们带着辛苦钱回家过年是我们最大的心愿
在高楼林立的城市,我们享受着他们的劳动成果,他们却可能奔波在讨薪的路上。
临近年关,外来务工者的讨薪问题再次成为关注热点。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下发了《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切实有效发挥刑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作用。
在杭州,有着超过200万的外来务工人员。这个春节前,哪些行业的外来务工者有可能被拖欠工资?我们又能为他们做些什么?杭报经济新闻热线85051881为你开通,如果有欠薪的烦恼请告诉我们,我们愿意在讨薪之路上助你一臂之力。
在指定时间内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将被视为“逃匿”行为
据介绍,为了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纳入了刑法。2013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司法解释,提升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可操作性。
但由于贯彻落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需要从行政领域过渡到刑事领域,劳动保障领域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还存在一些问题,再加上部分规定不明确,导致部分涉嫌犯罪案件止步于行政处理,无法有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刑法打击犯罪的效果。
此次下发的《通知》,针对执法实践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为了解决行为人逃匿后相关证据无法获得的问题,《通知》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及时对劳动者进行调查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同时应积极收集可证明劳动用工、欠薪数额等事实的相关证据,依据劳动者提供的工资数额及其他有关证据认定事实。
对于行为人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后“逃而不匿”的问题,《通知》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书面、电话、短信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通知其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配合解决问题,但其在指定的时间内未到指定的地点配合解决问题或明确表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视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对于企业将工程或业务分包、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或个人,该单位或个人违法招用劳动者不支付劳动报酬的问题,《通知》也做了具体规定。另外,《通知》还对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案卷标准、文书送达及行政部门与司法机关之间的衔接配合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杭州企业欠薪情况不容乐观
欠薪行为从中小企业向规模以上企业蔓延
那么在杭州的外来务工者,你们的辛苦钱拿到了吗?
记者从市劳动监察部门获悉,2014年,我市开展“无欠薪杭州”创建行动,不断探索防欠薪的新办法,共为1.5万劳动者追回工资1.24亿元,全市没有出现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恶性事件及欠薪案件大幅上升的情况。
但受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影响,我市企业拖欠工资情况不容乐观。
一是欠薪案件发生数量、欠薪金额等,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所增长,且部分欠薪逃逸事件并没有产生经营不正常的征兆,给预防应急带来困难。
二是作为欠薪的传统重灾区,建筑施工领域欠薪问题依然突出。此外,一批加工制造业企业出现资金链断裂问题,引发了一些群体性欠薪事件。
三是欠薪高发时段前移并延长。往年欠薪案件一般都集中在年底前两个月左右,但2014年从四月份逐渐增多。“根据对当前形势的分析,特别是房地产行业,年底前挂靠的承建方逃逸案件将会增多,新一轮农民工讨薪潮将会提前暴发。”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说。
另外,欠薪行为从中小企业向规模以上企业蔓延。“今年规模以上企业欠薪涉及金额明显增多,涉及行业进一步扩散,这是防欠薪工作在经济新常态下遇到的新问题。”该负责人说。
遭遇欠薪的劳动者
投诉渠道有很多种
毫无疑问,他们是我们这座城市最辛苦的建设者之一。让他们带上自己的辛苦钱,开开心心回家过年,不仅仅是对他们所付出劳动的兑现,更是这座城市对他们应有的尊重。
有关部门已经在行动。1月7日,记者了解到,为积极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行为,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已于2014年10月下旬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欠薪预警专项排查工作,排查行动将持续至2015年春节前。
同时, 进一步加大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力度,集中力量开展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恶意欠薪或欠薪逃匿行为,重点监控发现存在欠薪隐患的企业和工程项目,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解决,确保今年春节前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遭遇欠薪的劳动者,可以向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院求助和向法院起诉。杭报经济新闻热线85051881也向在杭外来务工者开通,我们愿尽一份努力,让你们笑着回家过年。(本站编辑 陈洪凯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