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在深圳启动

12.11.2014  11:52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启动我国新一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

  《通知》指出,在深圳市开展输配电改革试点,将现行电网企业依靠买点、卖电获取购销差价收入的盈利模式,改为对电网企业实现总收入监管。即政府以电网有效资产为基础,核定准许成本和准许收益,固定电网的总收入,并公布独立的输配电价。同时,明确了输配电准许成本核定办法,建立对电网企业的成本和激励机制。

  此次深圳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标志着我国对电网企业监管方式的转变,也是电价改革开始提速的重要信号,将为推进更大范围的输配电价改革积累经验,并未下一步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创造有利条件。

  《通知》还强调,试点单位要尽快提交首个监管周期(2015~2017年)深圳市输配电准许收入及价格水平测算报告。新电价机制自2015年1月1日起运行,原有相关电价制度停止执行。

  此前,为促进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国家发展改革委已核定18个省级电网电力直接交易输配电价,但由于电力直接交易规模不大,电网企业通过低买高卖获得收益的模式并未得到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