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辉忠:以改革精神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12.11.2014  11:27

      11月10日,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辉忠在桐乡调研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发挥群众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努力打造法治、德治、自治相互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有效载体,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近年来,桐乡市围绕基层社会治理实际,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积极探索基层社会法治、德治、自治建设“三位一体”的新路子,着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以自治添活力,建立了100个市、镇、村三级法律服务团,发挥群众中先进典型的榜样引领作用,完善市、镇、村三级道德评议体系,加强基层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和群众民主议政平台建设,推动形成了“大事一起干、好坏大家判、事事有人管”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调研期间,王辉忠深入凤鸣街道联庄村、高桥镇越丰村,实地考察了百姓参政团、道德评判团、百事服务团等基层治理平台,认真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他指出,法治、德治、自治有机统一于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具体实践,既相辅相成,又相互依托。要坚持以法治引领基层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来推动基层发展、维护基层稳定。要发挥道德在规范人们行为、调节社会关系中的重要作用,以“五有市民”、“四好家庭”等群众性道德创建活动与文化活动弘扬公序良俗,夯实法治的道德底蕴。要发挥村规民约、市民公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强化自治组织作用,实现基层事务的自我管理。要运用现代法治理念凝聚群众共识,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和有序参与社会事务,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