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执法局“重处罚、控载体、促整改”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

24.05.2015  11:44

自建筑垃圾专项整治活动以来,综合行政执法局以“重处罚、控载体、促整改”为整治方向,集中力量,加强巡查,坚持定岗,真正落实“抓源头、严治理、促规范”,保障辖区工地文明施工,促成处置运输规范化,形成长效的管理机制。

一是重处罚,严查违法行为。  4月底,综合行政执法局江东大队接到群众举报有运泥车在南山路及环城南路路段行驶中污染路面,立即到现场进行了查看。此前大队对该工地多次监管劝导,但现场又发现污染路面现象十分严重,影响恶劣,于是作出了对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是控载体,促使规范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对平畴旧改工地的检查中,发现有多辆清运车辆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属地大队依法进行了查处。但在后期检查中,仍发现有车辆不听劝导未经审批处置建筑垃圾。属地大队对该工地三家垃圾清运公司实行最严厉整治力度,处罚计罚款8万元,严罚重管下督促平畴旧改工地完成了相关审批。

三是促整改,形成长效管理。自专项整治来,  检查工地300余次,督促源头文明施工,查处违规处置建筑垃圾和污染路面的案子15起,并对未纳入公司管理、未安装顶灯和GPS不正常使用的行为进行督促整改。为保证整治效果,  已将工地巡查和建筑垃圾整治定岗列入常态化日常工作,真正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