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提的新车已经开了1200公里 消保委调解退还定金

21.04.2016  17:39


  4月5日,张小姐花了28万在许村某汽车销售中心买了辆的英菲尼迪轿车。提车当天张小姐发现该车的里程表显示已经行驶1200公里。张小姐不乐意了要求退车,与销售中心协商未果的情况下,遂向许村消保委救助。

  一波三折,欲提的新车已经开了1200公里

  经过前期多方了解,张小姐选择了该销售中心的该款车型支付了5000元定金并约定于4月8日提车。可是4月8日当天张小姐并未能如愿提到车。双方再次约定若4月18日未能提到车,将按照《合同法》规定由销售中心返还张小姐三倍定金合计15000元。

  4月18日,张小姐按约定前来提车,在试车时发现该车的里程表显示已经行驶1200公里。还未出销售中心的车居然已经开了1200公里,张小姐不愿意了。

  多方调货,1200公里耗于从广东开回海宁

  该销售中心负责人解释说,张小姐购买的该款车型是2015年生产的,现在厂家已经停产,浙江周边地区都没有货,自己不得已从广东那边调货开回海宁行驶了1200公里。该负责人还提供了4月16日自己从上海到广州的机票。

  消保委调解,退还5000元定金

  消保委工作人员认为,该销售中心出售该车时并未向消费者说明该款车型存在缺货情况,在调货使用该车前也并未向消费者征求意见。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该销售中心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最终,该销售中心同意退还张小姐的5000元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