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浪而来 “油”光溢彩
舟山地处我国南北海运大通道和长江黄金水道的交汇处,是江海联运的重要枢纽,被称为长江经济带巨龙头上的一颗明珠,同时也是我国扩大开放、通联世界、深入环太平洋经济圈的战略门户。境内有洋山深水港、亚洲最大的铁矿砂中转基地、全国最大的商用石油中转基地、国家石油战略储备基地、全国重要的化工品和粮油中转基地、华东地区最大的煤炭中转基地。
2011年6月,国务院批准设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国务院批复的《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加快建设舟山港综合保税区,条件成熟时探索建立自由贸易园区和自由港区”。2012年9月,国务院批复设立“舟山港综合保税区”。2015年12月、2016年4月,国务院分别批复设立“中国(浙江)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和“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2017年3月15日,国务院又批复设立“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并且在批复的总体方案中明确“对接国际标准初步建成自由贸易港区先行区”的发展目标。4月1日,以舟山119.95平方公里为实施范围的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亮相。
自此,这片处于“一带一路”重要节点的群岛,回归其应有的地位,肩负起更加艰巨的国家战略使命。省委主要领导在舟山主持召开的省自贸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强调,“要把自贸试验区建设作为新时期贯彻落实‘八八战略’的又一新载体、新机遇,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高质量高水平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
每个自贸区都有自身的独特优势和诉求,有着不同的功能定位和特色,依托舟山无与伦比的各类大宗商品基地优势,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义不容辞承担起了以油品为核心的大宗商品投资便利化、贸易自由化的重任,充当提升国家大宗商品全球配置能力的先锋角色。自贸区挂牌近100天以来,交出了一份亮丽的答卷。
油品企业快速集聚大宗商品交易势头良好
天时人事日相催。多少事、从来急,只争朝夕。
自贸试验区挂牌以来,国家、省七个部门已先后出台支持政策119条。在国家部委和省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浙江自贸试验区以油品为核心的大宗商品领域改革创新取得了明显成效。
油品企业快速集聚,世界大型石油巨头纷纷前来投资洽谈。截至6月底,新增注册企业803家,注册资本642亿元;其中油品企业202家,注册资本319亿元。
“目前,阿美、摩科瑞、壳牌等世界著名跨国石油巨头纷纷前来对接合作项目,有的想在自贸区设中转库。”浙江石油化工交易中心董事、副总经理朱海洋介绍,油品贸易企业前来舟山投资注册,很重要一点是看中舟山油品全产业链基地打造优势。
保税燃料油供应量呈急速上升趋势。1~6月,舟山口岸供油量达78万吨,同比增长68%。其中港内锚地和跨关区直供供油量分别为29.2万吨和28.8万吨,同比分别增长53.8%和127%,成为国内保税供油业务增长最快的地区。
以油品为核心的大宗商品进出口量增长明显。1~5月,在全部进出口产品中,油品、铁矿砂、粮食等大宗商品进出口190.59亿元,同比增长53.9%,占全市进出口总额的55.6%。其中,油品进出口高速增长,1~5月,油品出口49.59亿元,同比增长77.2%,占全市出口额的29.6%,其中成品油出口35.42亿元,同比增长116.4%。油品进口97.12亿元,同比增长37.4%,占全市进口额的55.6%,其中成品油进口64.87亿元,同比增长54.6%。铁矿砂进口14.01亿元,占全市进口额的9.2%,拉动舟山外贸进口增长11.7个百分点。
大宗商品线上交易量增长势头良好。1~6月,中国(浙江)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下属子平台东北亚保税燃料油交易中心实现保税燃料油交易量110.93万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300万吨)的37%;浙江舟山大宗商品交易所实现电子交易额3843.11亿元。
保税燃料油供应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按照《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要求,制订完成《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经商务部等国家四部委同意,于6月1日由舟山市人民政府发布实施。《暂行办法》填补了国内保税油行业的制度空白,首创了各类企业准入的条件和标准,精简了准入程序,不同性质的市场主体被允许进入保税燃料油供应市场,打破了几十年来只有5+1企业垄断经营的“坚冰”。
6月8日,管委会向首批四家保税燃料油供应企业颁发了许可证照,涵盖了世界五百强企业、省属大型能源国企、国内民营企业和具备产业链整体优势的舟山本土企业,市场主体广泛、实力雄厚,有助于迅速做大保税燃料油供应产业。保税油供应许可权的下放及《暂行办法》的出台,将加快保税油总部企业和结算中心向舟山集聚,带动油品贸易量价齐增,并辐射高端海事服务业的发展。
以保税燃料油供应服务为突破口,打通全流程政策障碍,梳理出保税燃料油供应21项任务清单,目前已完成10项,其它11项均取得积极进展。其中,在全国首创推行了“一船多供”“一船多能”“保税燃料油跨关区直供”“秀山东锚地供油”等多项改革举措。“一船多供”“一船多能”,改变了传统“一船一供”数量少、时耗长的弊端,实现了运输船容量资源最大化利用,降低了企业仓储费用和物流成本,提高了供油企业经营效率。
跨关区直供业务,开了国内之先河,实现了海关监管模式的新突破,既节约了时间、大幅提升了客户供油效率,也减少了二次转关、分销油库租赁、油品加温等环节的费用,大大降低了供油成本。
秀山东锚地实现首单保税燃料油供应业务,也开创了在自贸区海域锚地实行供油的先例,全面扩大了供油区域和范围,延伸了供油作业时间。
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实现投资审批高效便利
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国税局先后出台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8条意见、10项创新举措。管委会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决策部署,围绕投资贸易便利化,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施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有力地推进了浙江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
推进“一窗受理”,提供集成高效审批服务。制定实施《浙江自贸试验区企业注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组建舟山市市场监管局自贸试验区分局。建立商事登记“1+N”综合受理服务体系,推进商事登记领域“一件事”“最多跑一次”改革。建成自贸试验区综合服务大厅,建立外贸企业“证照联办”、油品贸易企业“一口受理”和“五小行业”联审联办专窗。其中外贸企业“证照联办”全流程压缩至7个工作日,审批效率大幅提升。在自贸区舟山港综保区辖区内的油品贸易企业核心招商平台浙江石油化工交易中心,实现了油品贸易企业代办注册“最多跑一次”,各类登记注册实行“全流程保姆式”免费代理服务,累计集聚油品贸易企业300多家,深受广大油品贸易企业好评。
优化审批流程,实现投资审批高效便利。出台《舟山市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实施办法(试行)》,对操作流程进行优化再造。主要措施是同步办理“一起上”,建设用地审批、立项审批、项目报建根据需要同步进行、并联推进,使审批实现阶段性的提前介入。容缺办理“不必等”,特殊情况由相关部门出具预审批意见,后续审批部门可据此办理正式审批。整合前置“提早做”,园区内项目涉及区域性技术中介事项,由园区实行统一办理。桩基先行“早落地”,除港口、海洋工程外,桩基施工图提前审查后办理施工许可。减少评审“优服务”,为审批提供服务的16项评估评审事项由审批部门承担主体责任,纳入审批环节,并承担费用。减免收费“惠企业”,对项目审批办理过程中涉及的工本费、资料费、登记费予以免收,减免工业项目城市建设配套费。
全面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国家标准版在舟山试点运行。根据国家“单一窗口”整体建设框架和浙江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方案,结合舟山口岸运行监管实际,建设具有自贸试验区特色的“单一窗口”,形成“3+X”功能建设思路与框架,搭建公共传输平台,推进各类单证电子化,开发若干提供公共便利化服务的应用项目,同时推动口岸监管查验设施共享共用。
夯基础强实力
重大项目挂图作战
快速推进绿色石化基地建设。总投资1730亿元的鱼山国际绿色石化基地炼化一体化项目,重点发展高端石化产业,项目规划总规模4000万吨/年炼油、800万吨/年对二甲苯、280万吨/年乙烯,是全国石化行业最大单体投资项目及首个民营石化项目,目前已获环评批复和发改委核准批复,各项建设任务顺利推进。一期2000万吨炼化一体化项目,陆域形成工程累计完成吹填量2866万立方米,力争年底一期项目完成开山爆破工程,西、北促淤堤完成合龙,所有地块堆载完成。同时,二期场地工程加紧推进。确保一期2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于2018年底竣工投产,二期2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于2020年底竣工投产。
启动建设国际油品储运基地。加快舟山离岛片区黄泽山岛、双子山岛、小衢山岛等国际油品储运基地建设,规划建设油品总库容5500万立方米、6个30万吨级以上泊位和151公里输油管线。目前,总库容1450万立方米黄泽山岛油品储运贸易基地项目已签订投资协议并正式开工,基地一期151万立方米地面储罐、1万吨~30万吨级4个油品泊位完成主体结构施工,今年将正式投入试运行。
二期104万立方米基地扩建项目已完成备案,可研、环评等前期工作正在加紧推进。750万立方米洞库项目已完成工可评审,确保项目按时间节点顺利推进。由中化集团、浙江省海港集团、舟山自由贸易港区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三方合作的双子山油品储运基地项目已达成合作意向,海域围垦工程可在年内动工。
加快建设舟山航空产业园。作为中美合作新样板、浙江开放新标杆、积极对接国际航空产业转移的新载体,美国波音公司首个海外工厂——波音737完工和交付中心项目已于今年5月11日正式开工。计划2018年底交付第一架飞机,到2020年形成年交付飞机100架的能力。目前,完工中心项目已获国家发改委核准,项目环评、稳评、能评报告已全部完成批复。交付中心项目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管理单位已明确,15%设计图纸已确定,完成停机坪地基处理、空港分区信息化软件系统和海关智能卡口系统等设计工作。
明确外商投资扶持重点领域
提出引资引才优惠措施
本着高水平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为出发点,5月19日,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发布《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分6部分共20条,明确了外商投资扶持重点领域,提出了引进外资优惠措施、招才引智优惠措施。重点鼓励外商投资以油品全产业链为核心的大宗商品储存、中转、贸易、保税燃料油和LNG供应等产业;鼓励外商投资国际海事服务产业;鼓励外商投资绿色石化、现代航空、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电子信息、海洋生物工程等先进制造业;鼓励外商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金融、健康、海洋旅游等现代服务业。
招才引智优惠措施成为《办法》一大亮点,着重在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加大人才创业创新支持力度、放宽外籍人才就业准入条件、优化外籍人才居留服务、优化外籍人才出入境服务、加大人才税收激励力度、完善人才综合服务等方面下功夫。
鼓励创业人才向自贸试验区集聚,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才,最高给予3000万元人民币的创业资助。设立总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科创基金和总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无抵押信用贷款。在重大科技专项中设立自贸试验区专项,对石油石化、航空航天等重点领域人才项目予以优先立项和重点支持。探索建设自贸试验区海外人才离岸创业创新基地,支持海外人才设立离岸研发、贸易和金融等方面创业企业。对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到自贸区就业的外国留学生,可直接申请办理外国人就业手续和工作类居留许可。试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一口受理、一口办结办证模式。对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实行税收激励,其在自贸试验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三年按100%予以奖励、后两年按50%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