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推行消费争议调解协议司法显成效
27.12.2016 18:41
本文来源: 工商局
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理各类涉及消费者权益的民事纠纷,杜绝屡调屡悔、久调不执的现象,今年下半年,路桥局与区人民法院联合,大力推行消费争议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为行政调解履行加上保险,将行政调解的法律约束力上升至法律强制执行力,从真正意义上实现了消费维权诉调零缝隙对接。截至目前,已开展司法确认18件,挽回经济损失8.892万元,履行率达100%。
该局对近三年投诉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发现调解成功率出现下降趋势,究其原因主要在于行政调解缺乏法定强制力,致使屡调屡悔、调后不执现象时有发生。经统计,2014年至今,调解成功后,多次督促才最终执行32起;达成调解协议但仍无执行的有5起;调解不成功向法院起诉16起。为进一步增强调解成功率执行率,该局在与区人民法院多年联合开展消费纠纷巡回审判制度的基础上,达成联合开展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的共识。对12315举报投诉中心或下属消费维权服务站达成调解,属于财物给付并制定调解协议书,但该给付不能当场履行的消费调解纳入司法确认范围,由当事人提出申请,12315中心协助联络法官受理,受理后进行严格审查,进行司法确认平均办案期限为1.5天。
经司法确认生效的调解协议,当事人之间即由法律约束力上升至法律强制执行力,当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协议内容时,另一方当事人可在法定期限内向路桥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并可要求支付迟延履行金。开展司法确认不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当事人一般也无需聘请代理人参与,极大程度上降低了当事人耗费在纠纷解决上的成本,同时也提高了行政调解的社会公信力,促成消费调解协议及时高效履行。
本文来源: 工商局
27.12.2016 1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