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区开展村民“尊宪守法”礼仪活动成效显著

01.09.2015  22:59
 

路桥区开展村民“尊宪守法”礼仪活动成效显著

路桥区司法局和区委宣传部在全区农村联合开展“尊宪守法”礼仪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集中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营造全民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法治氛围。自去年12月份试点以来,村居参与率达100%,村民参与率达85%。

一是试点先行创新普法经验。去年底,区司法局联合区委宣传部下发了《路桥区关于在全区农村开展“尊宪守法”礼仪活动通知》,并根据通知精神制定了《路桥区关于在全区农村开展“尊宪守法”礼仪活动试点方案》,确定在路桥区新桥镇新桥村进行试点。试点仪式上,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新桥村“村两委”郑重地从法官、民警手里接过宪法读本。宣誓仪式结束后,“村两委”将宪法读本分发给现场村民。10多名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也来到国旗下,抑扬顿挫地朗诵着《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条款。试点仪式上,还给全体村民分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单行本,表彰了一批“诚信守法家庭”。最后,村民们踊跃在新修订的《村规民约》签字板上签上自己的名字。《中国新闻网》《新华网》《人民网》《法制日报》《浙江日报》等新闻媒体相继报道了“尊宪守法”礼仪活动试点情况。

二是借助礼堂培育法治文化。以农村文化礼堂建设为契机,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在今年新建的15家农村文化礼堂中融入法治文化元素,将古今中外的法治名人、法治典故、法治格言以及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等内容包罗其中,让法治元素融入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依托农村文化礼堂,深入开展 “法律进农村”活动,举办各类法治宣讲,邀请律师现场开展法律咨询,解答群众法律问题。今年以来,已在农村文化礼堂举办各类法治宣传活动60余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15000余份。依托农村法律顾问、普法讲师团、大学生志愿者队伍等资源开展分众化宣传,分别针对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新居民开展针对性法治宣传活动。今年,在“三八”妇女维权周期间开展了妇女维权讲座10场次;暑假期间在农村文化礼堂举办针对青少年的“提高自护能力,依法维护权益”的安全教育课40多场次。

三是有机结合村规民约修订。司法局把开展“尊宪守法”礼仪活动与村规民约制订修订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步进行,通过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制订修订工作。今年以来,全区共召开村(居)民代表座谈会50多次,村(居)民代表大会81次,制订修订村规民约社区公约1650条,群众满意率达100%。依据《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承包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村规民约制订修订过程中的指导和监督。积极引导村社区法律顾问主动参与审查结对村社区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制订修订工作,开办村社区干部专项培训课堂,全程、全方位提供村规民约合法性、规范性审查专项法律服务。依托村务公开栏、文化礼堂等宣传阵地,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走村入户、送法下乡,广泛宣传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制订修订相关政策法规,引导村(居)民在征求意见、表决通过、张榜公布等六个步骤中理性发声,积极表达自己的意见并参与表决。制定修订工作开展至今,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共参与280个村社区的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修订工作,发现共性问题36个、个性问题42个,提出法律建议28条,累计修改60处。

四是有力助推基层依法治理。司法局通过开展“尊宪守法”礼仪活动,提高了广大村民的宪法意识和依法治村的自觉性,真正做到了让宪法扎根于基层。截至目前,全区300多村社区全部开展了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成功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村(社区)”2个、省级17个、市级68个,区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达标率92.5%。发挥各镇(街道)法治文化阵地的辐射作用,带动各村按照“一地一品”的要求开展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礼堂等法治景观创建活动,营造了“出门有法、抬头见法、休闲也学法”的浓厚氛围。继续巩固和完善农村法律顾问制度,目前,全区298个行政村全部配备了法律顾问,并通过上门服务、定点服务等方式,及时为村民解决实际法律问题。建立了农村班子学法制度、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村法制学校、法治宣传栏、普法杂志和农村小报等开展持久深入的法治宣传教育。今年来,各村法律顾问共为镇、街道政府提供法律建议150多条,协助处理信访问题220个,参与矛盾纠纷调解180余次,各村因干部违规违法行为而上访的案件显著减少,基层社会自我管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日益提升。

路桥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