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路桥区四举措抓实抓牢渔船安全监管
5月7日上午,宁波海域发生一起渔商船碰撞事故,造成渔船沉没,2人死亡、17人失踪。根据李强省长、孙景淼副省长的重要指示精神,路桥区渔业部门立即行动,第一时间将事故信息、安全注意事项等传达到海上作业渔船,并对辖区内渔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一是发布动态信息,开展警示教育。路桥区渔业部门在获悉事故信息后,及时将事故情况、气象动态、海况信息、安全知识、管理要求等,通过渔船管理QQ群、微信群传达到渔业镇渔(农)办、渔业公司(村)管理人员和渔船船东船长,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深刻吸取渔船事故教训,认真分析当前渔船生产的特点和规律,积极做好各类事故防范工作。
二是排查安全隐患,督促落实整改。路桥区渔业部门召集渔业公司(村),专门就安全生产、伏季休渔、“一打三整治”等工作进行部署,督促渔业公司(村)加强安全监管,排查渔船安全隐患,全面落实整改措施。渔业公司(村)及时将工作要求电话通知到船东船长,特别强调在大风、大浪、大雾等不良天气条件下和夜间航行作业时,要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远离商船航道,切实落实编组编队生产,加强值班瞭望管理、渔船防碰撞管理和海上锚泊安全管理,确保渔船海上生产航行安全。
三是加强海上监管,落实科技兴安。目前,路桥区在海上作业的渔船有102艘。针对出海作业渔船,路桥区渔业部门通过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平台,加强对海上作业渔船的船位监控,并严格落实渔船终端设备开机点名制度、故障报告制度、未开机“黑名单”制度,督促渔船自觉保持终端设备有效开机,确保能够实时掌握渔船海上动态位置。
四是加强渔港巡查,强化休渔管理。目前,路桥区在港渔船有230艘。针对伏休期“船进港、网入库、人上岸、证集中”的特点,为确保在港渔港安全,路桥区渔业部门一方面积极引导渔民妥善安排渔船维修保养和网具整修,督促落实渔船防火、防爆、防盗和防台工作;另一方面,加强渔港值班和港口巡逻,严密监控携带违禁网具出海生产、“三无”渔船违规生产等行为,维护伏季休渔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