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全面打响“一打三整治”护渔保卫战

26.04.2017  13:31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浙江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行动的战略部署,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早部署,迅速行动,部门联合,全面打响护渔行动保卫战。
  4月25日上午,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动执法人员近20人,会同区水利海洋渔业部门,在全区开展“一打三整治”暨保护幼鱼联合检查行动。行动中,执法人员兵分两路,一组赶赴金清镇,一组集中路桥城区,重点锁定农贸市场、超市、渔具销售点、海鲜排挡、大中型餐饮服务场所等关键点位,同步开展专项检查。
  去年底,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海洋幼鱼资源保护 促进浙江渔场修复振兴的决定》,明确禁止销售未达到当年最小可捕规格的保护品种幼鱼。省海洋渔业局出台通告明确了6种海洋渔业资源品种的最小可捕过渡性规格,分别是:带鱼60克、大黄鱼125克、小黄鱼30克、银鲳60克、鲐鱼65克、三疣梭子蟹70克。另据了解,今年休渔开始时间统一为5月1日12时,东海全面休渔较往年提前了一个月。此外,抱卵梭子蟹和幼梭子蟹自4月1日12时起,已经进入禁捕期,至9月16日12时止市面上不得销售。
  行动中,执法人员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销售6种幼鱼及抱卵梭子蟹,是否存在销售不符合规定渔具,以及是否存在无证经营、是否建立进销货台账。当天,共检查了路桥中心菜场等农贸市场5家、大中型餐饮及海鲜排挡餐饮店15家、渔具销售店6家、超市2家。在金清下菜场查获小鲳鱼250克,由区水利海洋渔业局执法人员当场收缴,并对两家销售抱卵花蟹的经营户责令下架。
  在开展集中检查行动的同时,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一打三整治”护渔行动列入各市场监管所日常巡查监管重点内容,落实长效监管,打好护渔行动“持久战”。并积极向经营户宣传幼鱼保护及伏季休渔相关规定,明确禁止经营的幼鱼种类、规格及违法后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护渔行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