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百安路实施机动车单向通行交通组织措施的通告
05.06.2016 08:57
本文来源: 公安局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关于百安路实施机动车单向通行
交通组织措施的通告
为缓解城区部分道路交通拥堵的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自2016年6月10日20时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江干区百安路(新塘路—顺福路)实施机动车由西向东单向通行交通组织措施。
请过往机动车驾驶人根据交通标志牌指示行驶,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特此通告。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6年5月31日
本文来源: 公安局
05.06.2016 0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