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婚姻破裂都是因为啥?

08.01.2015  11:56
办案法官给出一句忠告:双方当事人要“等得起、放得下”         为了圆出国梦,他们选择离婚,又各自与素不相识的外国老公、老婆结合。她满心期待奔赴美国,竭尽全力却适应不了华侨丈夫的“洋派”作风。丈夫出国创业,每月从国外寄回丰厚家用,可夫妻关系却渐行渐远。
  形形色色的跨国婚姻,有些只是听起来很美,实际却令人神伤。昨天,记者从温州鹿城法院了解到,2012年以来,该院共受理涉外离婚纠纷205件,并且呈逐年攀升趋势。在这个数字背后,涉外离婚案件程序上的麻烦也浮出水面。

  夫妻离婚后分别和外国人结合

  2013年,胡先生来到鹿城法院,要和名叫卡门的外国妻子离婚。胡先生提供的资料显示,卡门来自一个小国,在美国享有居留权,但法官按照她在美国的住址寄送传票,却石沉大海。
  开庭那天,法院缺席判决胡先生和卡门离婚。这个案子前脚刚下判,在同一个法庭,李女士的离婚案子后脚也开审了。经过短暂庭审,那个叫威尔顿的外国小伙,成了她的前夫。
  承办这2个案子的,都是鹿城法院民一庭法官孙晓琳,经过审查,她发现,胡先生和李女士才是一对真正的夫妻。
  胡先生和妻子陈女士都是上个世纪60年代生人,企业双职工,唯一的希望就是儿子能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夫妻俩想到了出国移民,最快的方法就是各自找一个外国人结婚,拿到绿卡后再离婚。
  胡先生和妻子找了中介,前前后后花了四五万块钱。对方分别介绍了卡门和威尔顿,但这2个外国人仅在结婚登记的时候出现了一下,此后便销声匿迹。而胡先生和李女士名义上离了婚,但还是恩爱有加。
  胡先生和李女士左等右等,从期望逐渐失望,最后知道出国无望,更别说拿到绿卡了,便双双到法院起诉离婚。
  “为出国梦选择跨国婚姻的屡见不鲜,有些年轻女性甚至把与外国人结婚作为改变处境或者出国的跳板,功利性太强,最终只能导致婚姻破裂。这种做法是非常不可取的。”孙晓琳说。
  华侨丈夫太“洋派”她直言受不了

  “双方的生活习惯不能适应,语言不通,实在没办法交流,这也是导致涉外婚姻破裂的一大原因。”孙晓琳说。
  陈女士和王先生的跨国婚姻就是这个样子。王先生五十出头,是美国华侨,陈女士比他小9岁,两人结合的时候,都是二婚。女方觉得男人成熟稳重,又可以带她去美国生活,自然心驰神往。男方人到中年,遇到“第二春”,也是一百个愿意。2003年6月,两人短暂交往后便登记结婚。
  婚后,王先生先行赴美,陈女士则留在温州耐心等到丈夫接她去团聚。直到2010年,陈女士终于如愿以偿。
  但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陈女士来到美国后,处处感到格格不入,尤其不能适应丈夫过于“洋派”的性格。“不懂人情世故,凡事都喜欢AA制,脾气略急躁……”,陈女士后来起诉离婚时向法官这样“吐槽”。
  夫妻俩在美国生活了不到2个月,就匆忙回国协议离婚。
  第一次分开后,两人保持着断断续续的联系,时隔半年,又很有默契地决定重修旧好。但考虑到前一次失败的教训,这一次,双方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若发现性格还是不合,一方随时可以提出离婚,不得反悔抵赖”。
  不过,两人最终还是分道扬镳。而且即便早有协议,离婚一事双方仍然无法达成一致,最后经法院判决离婚。
  做回朋友,陈女士如释重负,她坦言王先生其实人还不错,但双方无论性格脾气还是生活习惯实在差距太大。

  丈夫出国打拼“赔了夫人又折兵

  如果用一句话总结涉外婚姻,孙晓琳劝当事人,要“等得起,放得下”,“诉讼时间上,要等得起;财产债务等问题上,要放得下”。
  贾先生和周小姐在2007年在温州登记结婚的。起初,夫妻感情还不错,周小姐在家做全职太太,照顾家庭和孩子。
  2012年,贾先生前往巴拉圭工作,夫妻关系从此开始渐行渐远。女方的说法是,男方当初答应先行出国创业,事业成功后带女方出去,然而整整2年后,女方迟迟没有等来出国的消息,反而收到了一纸“离婚诉状”。
  男方的说法截然相反。男方说自己出国后,辛苦打拼,每个月往家里寄上万元生活费。但妻子非但不珍惜,肆意挥霍,最后甚至还给他戴了“绿帽子”。
  话说到这份上,离婚双方都没有异议,纠结的是合计为500万元的多笔借款怎么办。周小姐说,那是丈夫出国前,她和娘家凑的,为此父母还把家里的房子抵押了出去,债务应当全都属于丈夫。但贾先生说,这笔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最后法院判决两人离婚的同时,将其中部分借款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孙晓琳说,涉外婚姻中,财产分割因为涉及不同法域之间的冲突规范,当事人举证困难,法院也较难处理,尤其是涉及国外的不动产,法院一般不予处理,要求当事人到财产所在地另行起诉。她建议,定居国内一方要尽量查明国外一方的财产状况,一定要注意日常生活中的证据积累和保全,包括通话录音、汇款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