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调整完善版》获省政府批准

06.08.2016  00:39

  近日,《越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调整完善版》(以下简称《规划》)已经省政府批准。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遵循评估前置、总量控制、统筹兼顾、生态优先、节约集约、多规融合、公众参与等原则,对越城区(报国务院审批范围外)土地利用指标和布局进行了优化完善,对促进“三区融合”,保障“十三五”重点项目落地,优化“生态、生产、生活”空间具有重要的作用。

    调整后的越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对土地利用指标和空间布局进行了优化完善。主要控制指标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由原14.21万亩降为13.97万亩,减少了0.24万亩;耕地保有量任务由原23.86万亩降为18.46万亩,减少了5.40万亩;建设用地总规模由原26.60万亩增加到28.13万亩,增加了1.53万亩。在用地空间上,落实了区域内“一环六横八纵”的中心城市快速交通网络用地,拓展了“十三五”期间项目用地空间,科学划定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城乡建设用地扩展线等“三条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