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07.06.2016  15:30

  昨天,杭州市作风办通报了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这是今年杭州市第二次在节日前夕集中曝光违纪问题。

  昨天通报的这7起典型问题,涉及违规收受礼金礼卡、发放津补贴和福利、大办婚丧喜庆、公款吃喝等违纪问题,其中不少问题发生在去年底以来,有的甚至查处后依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

  这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包括:

  1、江干区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理事长邹倩违规发放福利问题。

  邹倩在担任江干区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理事长期间,未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发放购物卡、提货券价值合计人民币7.92余万元。邹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福利全额清退收回。

  2、西湖区双浦镇原人大副主席王关银违规收受礼金礼卡问题。

  2013年、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王关银违规收受原辖区社区、企业有关人员所送的礼金礼卡,共计价值人民币2.1万元。另存在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等问题。王关银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违纪所得全部上交。

  3、滨江区长河街道天官社区原妇联主席汤慧琴违规收受礼金礼卡问题。

  2011年至2013年期间,汤慧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提供帮助,多次违规收受礼金礼卡共计价值人民币0.8万元。汤慧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全部上交。

  4、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河庄街道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街道办事处工会副主席谢建祥,街道城管科科员卢海根违规接受吃请、收受礼卡等问题。

  2014年8月至2015年10月期间,谢建祥、卢海根多次接受监管服务对象吃请,分别违规收受礼卡价值人民币0.99万元和1.1万元。谢建祥因属再犯,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卢海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两人违纪所得全部上交。

  5、余杭区五常街道五常社区居委会主任唐士良违规操办婚宴问题。

  2015年12月,唐士良为女儿操办婚宴,邀请部分五常街道党政机关干部、街道其他社区干部及五常社区工作人员等与其无礼尚往来的人员参加,违规收受礼金4.87万元。唐士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受礼金退还相关当事人。

  6、富阳区环山乡党委委员、副乡长葛剑波违规操办新居乔迁宴问题。

  2016年3月,葛剑波在富春街道某饭店举办新居乔迁宴,邀请其原工作单位同事胥口镇机关干部、胥口镇所辖行政村的村支两委干部多人参加,违规收受礼金8.3万元。葛剑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镇村干部所送礼金全部退还。

  7、建德市洋溪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严华,建德市城东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高雪坤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5年12月,严华与高雪坤等人组织在新安江街道某酒楼聚餐,总计花费1849元,以“征迁业务接待费用”名义在城东公司财务报销。严华、高雪坤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退缴。(记者 范昱 通讯员 季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