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标院为主起草的全国首个民宿地方标准规范发布

07.05.2015  18:44
      什么是民宿?民宿需达到什么要求?5月6日,由德清县旅游委员会、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等5家单位共同起草的《乡村民宿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县级地方标准规范正式发布。这是全国首个民宿地方标准规范。
      民宿旅游起源于日本,是近年来兴起的乡村旅游的一种独特形式,尤其是201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挖掘文化内涵,发挥生态优势,突出乡村特点,开发一批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产品”后,民宿在我省蓬勃发展。然而,在乡村民宿发展过程中,涉及民宿旅游服务质量的各个环节缺乏统一的技术指导,国内也没有相应的标准,不利于其可持续发展。为此,在总结德清民宿发展实践经验基础上,《乡村民宿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应运而生。
      “民宿不是简单的追求个性装修、环境优美,其内涵和外延都更为丰富。”参与标准研制的省标准化研究院农业标准研究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乡村民宿的发展应彰显各自的特色,按照乡村的自然禀赋、历史传统和未来发展的要求,最大程度地保留原汁原味的乡村文化和乡土特色。因此标准的重点内容落于接待设施、安全管理、环境保护、服务要求方面。特别是针对乡村生态环境保护的薄弱环节,对污水和固体废弃物处理等重要指标提出了高标准、严要求。以标准民宿为例,在环境保护方面,要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集中处理,实行垃圾分类处理等。同时,在具备基本要求条件的基础上,将乡村民宿划分为标准民宿、优品民宿和精品民宿三个等级。如要达到精品民宿等级,空气质量、室外可绿化地的绿化覆盖率等都有要求,还要求从业人员能用普通话及英语进行服务和接待,并提供管家式服务,指派专人为对应的旅客提供在住宿期间有关吃、住、行等各方面的全程安排和规划。“精品民宿的要求确实比较高,但为乡村民宿服务质量提升指明了努力方向。”该工作人员介绍,通过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水平,引领德清县民宿持续健康发展。从更长远来看,随着《乡村民宿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的实施,对全省乃至全国民宿的发展都能起到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