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起火殃及邻居 邻居起诉隔壁房东获赔
23.07.2015 20:15
本文来源: 浙江新闻网
中新浙江网7月23日电(记者谢盼盼 通讯员袁湘裕)房东将房子出租给外来务工者,而租客因使用不当致使房子起火,发生火灾后殃及邻居。因此带来的损失问题,邻居与隔壁房东争执不一。于是,邻居就将隔壁房东告上法庭。
近日,浙江台州玉环县人民法院港北法庭开展巡回审判活动,成功调解该起财产损害纠纷案,隔壁房东与邻居达成协议,由该房东沈某赔偿邻居谭某8000元。
2015年2月9日下午,沈某所有的位于干江镇某村的出租房屋因外来务工者使用不慎,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15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谭某与沈某是邻居,结果这火一烧就殃及了谭某家,造成谭某家中部分物品毁损。该事故后经调查认定,起火点为沈某的房子东边第一间一层中间木桌附近,起火原因不排除电线故障引起火灾的可能性。
因此,谭某就损失赔偿与邻居沈某发生不快,赔偿款一直无法达成一致。于是,2015年6月10日,谭某就将沈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判令沈某赔偿其经济损失3万元。
庭审中,谭某认为,他家受到的损失是因为沈某处的火灾引起,沈某作为房屋的所有人,应当对其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而沈某则认为火灾是由租客导致的,并不是她引起的。但沈某表示,她愿意支付几千。
就赔偿款的问题,双方分歧较大。该案经村、镇干部调解多次无效。承办法官分析案件特点,针对谭某诉请的财产损失金额仅3万元,对“损失额委托鉴定将使双方当事人实际损失扩大”等利害关系进行说明,反复十余次做双方的谅解谦让工作。后在村、镇干部和人大代表的共同努力下,案件得以调解结案并当庭履行完毕。(完)
本文来源: 浙江新闻网
23.07.2015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