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丽水港航窗口停征船舶检验费

05.04.2017  19:20
  为进一步做好降费减负工作,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深化行政审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丽水港航管理局行政审批窗口根据财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的有关要求和省船舶检验局的具体停征实施条件,自2017年4月1日起,对船舶检验费,包括船用产品检验费实行停征,即日起申请船舶检验的船户将不再需要缴纳相应船舶检验费。同时,按照应征不漏的规费稽征原则,4月1日前签发证书(审图意见书)的船舶仍应按照原执行标准收取检验费,窗口工作人员已对船东逐一进行电话通知。
  行政事业收费的停征是交通部门为实现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一步,下一步该局行政审批窗口将继续深入改革工作,大力推进“一站式”服务的开展,优化办事程序,提升办事效率,推进各项服务,努力满足群众所需。(丽水市港航管理局船检审批科 李铭报送)
前三季度湖州市重点物流项目发展迅速
前三季度,湖州市重点物流项目投资完成情况良好,截止到9月底,12个重点物流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1.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