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龙:落实国土规划应具备四种视野

20.02.2017  21:12

  《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国土规划事业迈出坚实的一步,阶段性成果可喜可贺,但如何贯彻实施好规划,构建起一个符合我国国情、符合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国土规划体系?新的挑战已不期而至。2月15日下午,国土资源部召集业内资深专家,就贯彻落实《纲要》暨省级国土规划编制思路展开深入研讨。副部长赵龙出席座谈会并做总结讲话,部老领导胡存智应邀出席会议。

  凝聚几代人的国土规划梦想,历时八年,几经周折,30家部门参与协作、求同去异,党中央国务院高瞻远瞩、英明决断……回顾《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诞生历程,令大多身为亲历者的在座专家们不胜感慨。赵龙表示,《纲要》瓜熟蒂落凝结了几代人的心血和努力,离不开在座专家们的呕心沥血和智慧奉献,他代表部党组对各位领导和专家的辛勤努力和鼎力支持,表示真诚的感谢,并希望大家在今后一如既往,出招献计,共同推进国土规划的实施落地。

  专家指出,作为我国首部国土规划,《纲要》是对国土空间开发、资源环境保护和国土综合整治的总体部署和统筹安排,对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整治等活动具有指导和管控作用,对相关空间专项规划具有引领和协调作用,为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奠定了基础,其里程碑地位不容质疑。但《纲要》的出台只是万里长征迈出了第一步,接下来的当务之急,要在如何落实上下功夫。

  在听取了专家建言后,赵龙在总结讲话中提出三点体会和要求。一是围绕国土规划实施要深入思考几大核心问题:如何使国土规划真正成为国土空间治理管控的依据?空间规划体系如何架构?在空间规划体系改革中如何找准定位?如何做好跟踪、督促、评估和考核,实施好规划管控?

  二是加大国土规划和空间规划改革的研究力度。空间规划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改革任务,也是空间规划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推进方向。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应始终站在理论和实践的前沿看待和研究这一问题。他认为,解决目前的空间规划不协调、不衔接、不统一问题,亟需理论指导引领方向。国土规划理念应具备四种视野:一要与国家的国体、政体和行政管理体制相适应;二要与我们国家的发展阶段相适应;三要与现代化的技术手段相适应;四要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研究、土地调查等基础条件相适应。具备了这四种视野,也将最大限度地发挥国土部门的优势。

  三是国土规划编制应坚持“开门编规划”的原则,要建立高素质专家团队编制规划;要编制一个与各部门专项规划兼容的规划;要编制一个科学开放、公众参与的规划。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科院地理所、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国土资源部咨询中心、部调控司、经研院、规划院以及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等单位的十余名专家以及部规划司、《纲要》编制组主要成员参加了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