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光君在杭州调研社区矫正工作
本网讯 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贯彻执行,完善我省基层社会治理体系,7月2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光君一行在杭调研社区矫正工作。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跃敏,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马以参加。
赵光君一行首先来到丁兰街道司法所,实地查看“四室一库”等功能化场所,听取去年成功创建“全国先进司法所”经验介绍,对该所创新智能监管、深化心理矫治、做细个性帮扶给予充分肯定。在丁兰街道枫景园社区,赵光君仔细询问在册矫正人员的日常教育帮扶情况,宣讲社区矫正法重点内容,要求落实好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政策性保障措施,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在江干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赵光君详细了解部门入驻、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及信息共享等情况,要求按照法律规定,准确把握“三个平台”功能定位,充实调解人员力量,更好发挥作用。
赵光君在调研时指出,社区矫正法的颁布实施,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执行制度的重大成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我省作为全国首批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试点省份之一,要鲜明立起窗口标准,加快推进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各项任务,推动全省社区矫正工作持续走在前、当示范。
赵光君强调,要做好整体工作部署,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逐条对照法律规范要求,有序推进制度立改废,分类梳理重点任务清单,增强社区矫正工作与法律制度的耦合度。要落实社区矫正保障,按照法律明确的专业要求和保障制度,落实好经费、场所、装备、科技支撑、政府购买服务等具体规定,保证社区矫正机构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要切实提升执法规范,落实国家立法关于依法管理与尊重人权相统一的要求,确保刑事裁判、决定执行到位,维护矫正对象合法权利不受侵犯,推动我省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健康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