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出台《关于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的意见》

16.05.2016  06:59

为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加快推进首都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监督和保障作用,进一步加大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力度,近日,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更加有效促进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效缓解资源环境约束、推动首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从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审计对象内容和重点、完善工作机制等四个方面,全面提出了深入推进试点工作的具体部署。

围绕首都自然资源资产特点,《意见》提出了要重点审计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以及大气污染防治等四大领域,要求主要围绕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开展审计试点,进行审计评价,界定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

围绕完善工作机制,《意见》提出了四个方面保障措施,即夯实基础工作、加强组织保障、健全体制机制、强化审计结果运用。这四个方面既包括多部门配合联动的外部机制,也包括审计机关规范审计试点实施的内部机制。考虑自然资源资产保护跨行政区域的特点,《意见》还提出了积极协调相邻区域审计部门,对水、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等共同关注的区域性生态环境事项,通过平行或联合审计的方式开展审计。

意见》明确了审计试点的具体目标和进度安排,要求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2016年至2017年全面开展深化试点工作;2018年建立经常性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意见》还明确审计试点期间,审计对象主要是区、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局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