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在浙江考察重要讲话精神

15.06.2015  21:03

近日,省国资委党委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并对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委党委班子成员、委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为,习总书记前不久在我省考察时提出“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这是总书记对我省工作赋予的新使命,为“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注入了新内涵,向全省干部群众发出了新动员令,有力回答了浙江在新形势下“干在实处怎么干,走在前列怎么走”的时代命题,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习总书记殷切希望我们,“在提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水平上更进一步,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更快一步,继续发挥先行和示范作用”,这是习总书记对浙江工作提出的总要求,科学锚定了浙江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中的战略坐标,为我省发展勾画了新的蓝图。习总书记对我省工作提出的“八个方面”重点任务,是“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主抓手,是“更进一步、更快一步,继续发挥先行和示范作用”总要求的具体化。这些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指明了浙江未来前进的航向,是我们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也更加坚定了我们以“八八战略”为总纲、一张蓝图绘到底的信心和决心。

会议强调,我们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要进一步坚定搞好国有经济的信心决心,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着眼于从整体上搞好搞活国有经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增强国有经济的竞争力和控制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要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路径,做到蹄疾步稳、改有所进、务求实效。要进一步认清国资监管工作的责任使命,牢牢把握习总书记提出的“努力在提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水平上更进一步,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更快一步,继续发挥先行和示范作用”的总要求,主动作为,真抓实干,以国资监管工作的实绩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要进一步提振各级干部职工的精神状态,牢牢把握新使命,着力提振干事创业的精神,切实增强不辱使命的信心,以永无止境的追求、要谋新篇的担当,继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会议要求,全省国资国企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以习总书记此次考察为契机,找准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突破口和切入点,以真抓实干的实际行动,全力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浙江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取得新成绩,为建设“两美”浙江作出更大贡献。要突出重点抓改革。坚持因企施策、因业施策,稳妥规范有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坚持公开透明推进改革,把好企业改制、股权变动、产权交易、资产转让等重要环节关口,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以省委、省政府深化改革《意见》为总纲,明确分类改革和分类监管总体方案,明确各企业改革路径及重组整合思路。加快制定出台董事会建设指导意见等相关制度,继续抓好物产集团整体上市、杭钢集团转型发展等重大改革事项,做好资产证券化实施意见和总体方案的执行,努力实现董事会建设、重要改革事项和资产证券化工作的新突破。积极打造各类投融资和对外合作平台,做强做大省海洋开发投资集团,积极参与舟山江海联运中心建设。要加大力度促转型。认真研究编制“十三五”规划,系统谋划好“十三五”时期的发展。进一步加快推进产业升级,加大产业整合和内部资源整合力度,主动投身“互联网+”,加速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进一步强化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加创新研发投入,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培养创新人才队伍。进一步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等战略,加大“联合出海”力度,推动国有企业装备、技术、标准、服务、管理走出去。要突出法治强监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推进国资监管工作。加快统一监管,推动出台省本级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办法。推进分类监管,抓紧研究分类考核框架体系,制定经营业绩分类考核办法,加强企业收入分配调控,深化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强化依法监管,梳理完善监管制度体系。完善外派监事会制度,有效落实监督责任。要加强党建聚合力。积极探索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方式方法,完善党建工作考评体系。注重加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夯实国有企业的根基。扎实做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巩固和扩大从严治党成果。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修订领导人员管理和考评办法,制订“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严肃开展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