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国资委“四到位”加强国有企业公务消费管理
24.06.2015 09:48
本文来源: 国资委
一是强化制度到位。制定出台《舟山市市属国有企业公务消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市属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通信费用、业务招待、差旅费用、因公临时出国(境)、培训管理等费用支出进行严格预算化管理。各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修订)本企业公务消费管理实施细则,做到规定明确、措施可行、标准清晰,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充分征求职工意见。
二是强化程序到位。市属国有企业公务消费预算实行分类分层管理。各集团企业(总公司)负责本级及下属控股以上企业公务消费预算的编制和汇总,市国资委负责直管企业公务预算审核,各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企业年度公务消费预算的审批汇总,并报市纪委和市国资委备案。同时企业因生产经营出现重大变化需调整公务消费年度预算的,应逐级申报审批,并在每年9月30日前报市国资委或主管部门审批。
三是强化监督到位。各企业根据年度公务消费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做好年度清算工作,并上报市国资委或主管部门。市国资委将公务消费审计与国有企业其他专项审计结合起来,在开展年度专项审计调查时,把公务消费执行情况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审计范围,在审计报告中专门反映。同时市国资委采取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分批次有重点的对市属国有企业公务消费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四是强化考核到位。加大对市属国有企业公务消费管理工作的考核力度,将企业公务消费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列入企业领导人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对预算总额执行超支的企业,全额调整下年度预算基数,对违反规定的领导人员予以扣减年薪。
本文来源: 国资委
24.06.2015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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