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同意在义乌市等9个城市开展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07.09.2015  17:07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同意在上海等9个城市开展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的复函》(国办函〔2015〕88号),同意在上海市、南京市、郑州市、广州市、成都市、厦门市、青岛市、黄石市和义乌市等9个城市开展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根据《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方案》,试点工作将以市场化改革为方向,以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线,以创新转型为引领,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厘清政府与市场、中央与地方、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中介组织的关系,探索建立规则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畅通高效的内贸流通体系和分工明确、权责统一、协调高效的内贸流通管理体制,力争通过一年左右的探索,在流通创新发展促进机制、市场规制体系、基础设施发展模式、管理体制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