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 档案事业列入省文化专项发展规划
《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档案事业8项工程。实施文化助推脱贫工程,以完善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为重点,多形式、多层次开展精准扶贫、传统村落建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档案工作,为科学治贫、精准脱贫服务;实施文化数字建设工程,建成数字档案馆示范点20个、数字档案室示范点100个,省、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永久档案数字化的比例力争分别达到60%、75%和50%,全省档案目录数据库达8500万条、全文数据库达2.8亿幅,建设开放档案信息化资源社会化共享服务平台;实施文化精品工程,编纂出版《红军在贵州史料汇编》《中国红十字会救护总队档案史料汇编》《民国时期贵州民族档案史料汇编》《民国时期社会调查史料》和《贵州清水江文书》丛书等;实施文化基础建设工程,建设贵州省档案馆新馆,加快黔南州、贵阳市、遵义市、铜仁市、安顺市、毕节市、黔西南州、黔东南州、贵安新区档案馆新馆和纳入规划的52个县级档案馆新馆建设,确保基础条件得到全面改善;实施文化品牌活动工程,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每年至少举办一次专题展览,围绕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周年纪念、国际档案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举办档案文化陈列、民族民间重要档案、名人档案等展览,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功能,把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阵地;实施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力争基本完成全省32.5万卷国家重点档案抢救保护,力争完成50万卷以上省级重点档案的抢救保护,做好水书、清水江文书(锦屏文书)、布依族古文字档案、彝文档案、苗族亚鲁王口述档案和屯堡文化档案等民族民间档案文献抢救、保护和开发工作;实施文化交流提升工程,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积极参与国际档案理事会东亚地区分会等国际国内档案发展交流事务,加强与国(境)外贵州重要档案的交换征集、学术交流、联合办展、人才培养等交流合作,力争在境外举办“中国红十字会救护总队档案史料展览”;实施人才高地建设工程,进一步完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研究制定档案工作领域专家型、技能型人才培养政策措施,分级分类选派干部参加国家档案局、省委组织部等单位组织的培训学习、挂职锻炼,加快培养一批档案信息化、档案编研、档案保护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加快提升档案专业人才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做好档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建设省级档案专家信息库。
《规划》的出台,标志着贵州档案事业纳入全省统一的发展规划。《规划》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具有法律效力,为贵州档案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政策支撑和资金安排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