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推出贴息贷款政策办理 “公转商”搭桥贷款可获补贴
浙江在线11月10日讯 (钱江晚报记者吕艺真)今年以来,房地产市场逐步回暖,1~9月金华市区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分别成交10165套和8407套,同比分别上涨19.25%和107.06%。公积金贷款申请量急剧增长,现在申请贷款,要排到2017年2月才能拿到贷款资金,轮候期长达16个月左右。
现在有个好消息,昨天下午,金华住房公积金网挂出了《金华市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实施办法》,决定从11月4日起,对申请办理公积金搭桥贷款的购房户,给予利差贴息。这是什么意思呢?
明年底前受理的搭桥贷款
均可享受贴息
因为房贷轮候时间长,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之前就鼓励急需资金的购房者采用“公转商”搭桥贷款。
也就是在放贷轮候期间,先由受托银行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待公积金放贷后再转成公积金贷款。
但许多购买商品住房的公积金贷款者,显然不太情愿承担“公转商”搭桥贷款期间产生的利差,因为这样会增加自己的购房成本。
今年6月底,浙江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围绕支持鼓励居民住房消费,明确要求各地稳妥推进“公转商”贴息贷款政策。
经充分酝酿,结合金华实际,金华市政府针对搭桥贷款对象推出贴息政策。凡是2016年12月31日之前受理的在金华市区购房的搭桥贷款,均可享受贴息。
政策生效前(即11月4日前)的搭桥贷款已产生的利息不予贴息,生效后首个还款日开始按贷款剩余天数计息贴息。
目前仍在排队等候放贷的公积金贷款人,可以转而申请贴息搭桥贷款。在贴息贷款期间,借款人不得调整贷款期限、还款方式,也不得部分提前还贷,但可以一次性提前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每期还款的次月,将贴息资金划入借款人还贷账户。
以贷款50万元30年计算
第一年可获贴息5038元
据介绍,贴息标准按银行商业性房贷实际执行利率与公积金贷款利率差额核定,商业性房贷实际利率若是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95%以上的,按95%计取。
举例来说,5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3.25%,商业性房贷基准利率为4.9%,按95%计取就是4.655%,贴息利差1.405%。以目前金华市区夫妻双方最高可贷50万元期限30年计算,选择搭桥贷款第一年可拿到贴息5038元。
金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强调,本次贴息受理时间暂时截至2016年12月31日,以后视情再确定并公布。
贴息贷款实行动态管理,当公积金存贷比低于80%时停止受理;高于90%时,经批准可恢复受理。该贴息贷款为全市性政策,各县(市、区)公积金分中心可参照执行。
这一政策出台将有效鼓励购房户办理搭桥贷款,借助银行资金和贴息资金,可以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从根本上缓解困扰已久的放贷难。
(本文来源: 钱江晚报 责任编辑:吴红梅)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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