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新《消法》 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李迎春:一直以来,西藏自治区工商系统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自治区发展稳定大局,切实将保障民生作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扩大消费维权工作辐射面,积极实现维权渠道便民化、执法效能最大化、维权格局社会化、纠纷解决多元化,使全自治区消费维权工作效能不断提升。新《消法》的颁布实施,对全自治区工商系统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赋予了新的任务,也对全自治区工商系统提高市场监管效能、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当前深化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情况下,顺应改革形势发展要求,研究部署新形势下消费维权工作成为目前全自治区工商系统的重要课题。我们要努力构建消费维权工作社会共治体系,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合作,借助社会组织力量,建立健全消费维权监管执法机制、经营者自律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努力形成协同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主体自治的消费维权新格局;要积极探索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方法,切实做到个体维权与群体维权相结合、事后调处与事前防范相结合、消费维权与行业规范相结合、消费维权与案件查办相结合,加强对新型消费领域和消费方式的研究,把握消费维权工作新特点、新规律,不断提高消费维权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记者:今年以来,西藏自治区工商局有哪些贯彻落实新《消法》的主要措施,取得了哪些积极成果?
李迎春:新《消法》施行以来,我们在学习宣传新《消法》、培训执法人员及经营者、精心组织宣传活动等工作基础上,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大力推进“一会两站”及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消费维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我们以贯彻落实新《消法》为契机,印制藏汉双语新《消法》读本,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新《消法》宣传和培训。
二是我们精心组织“3·15”宣传活动,在各类媒体开设专版、专栏和专题,在各地(市)电视台、广播电台、大型LED电子显示屏播出公益广告片等,广泛开展宣传新《消法》活动,积极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是我们起草下发了《西藏自治区工商局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实施方案》,全自治区工商系统坚持把消费维权作为重要使命,对部分地、县工商局的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进行督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工作指导力度,促进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
记者: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及消费环境特点,西藏自治区工商局下一步贯彻落实新《消法》,将突出哪些方面?
李迎春: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更新维权理念,创新维权方式,完善维权机构,探索构建“大维权”工作机制,努力形成社会化“大维权”格局。
一是我们将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12315维权联络站建设和12315“五进”工作,扩大“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工作的覆盖面。截至目前,全自治区已建立12315维权联络站1217个,聘请义务维权监督员和志愿者1960人。
二是我们将分属工商、质检等多个职能部门的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加以整合,统一汇总到12315指挥中心,建立“统一接听、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统一考核”的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进一步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
三是我们将围绕重点商品和服务,继续强化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建立以市场抽查为重点的市场监管制度,强化商品质量跟踪监测,集中力量查处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案件,切实做好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