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 加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档案管理

06.01.2017  12:33
为规范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近日,四川省档案局和省质监局联合印发了《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档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档案是指质监部门在实施行政许可工作中直接形成的,依法应归档的各种文字、图表、影像、电子数据等不同形式的记录。《办法》包括总则、机构与职责、整理和立卷归档、利用和销毁、责任追究、附则6章28条。《办法》对档案移交时间和期限,封面、卷内文件目录和备考表填写规范等提出详细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各级质监部门的行政许可实施机构与各级质监部门档案管理机构的职责,并针对质量技术监督行业特点,对涉及机动车、特种设备、工业产品等风险较高的行政许可档案保管期限做出了专门要求。《办法》还附有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省级行政许可档案保管期限参考表、卷内文件目录、案卷目录样表等。

办法》的下发,对于更加有效地保护和利用行政许可档案,进一步提升行政许可档案管理水平,推进四川省法治质监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7年1月5日 总第3012期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