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运河综合保护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18.05.2016  14:44

  近日,杭州市运河综合保护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这是杭州市获批的第一只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
  本次核准发行企业债券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期限7年,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票面年利率。该企业债券采取实名制记账式发行,投资者认购的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托管记载。募集的10亿元资金中,6亿元用于运河水陆交通集散服务中心停车场项目、运河绿化带(康桥路-余杭界)工程停车场项目、运河绿化带(石祥路-金昌路)工程停车场项目及杭政储出[2007]84号地块商业办公用房及商品住宅停车场等4个停车场项目的建设,4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我委将协同杭州市发改委,督促该公司和主承销商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文件的规定做好有关发行工作,确保债券顺利发行和资金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