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象山重拳出击集中整治房地产中介行业

07.11.2014  18:30


  针对房地产中介服务纠纷、消费投诉日渐增多的现象,今年以来,象山县市场监管局以房产中介存在存量房质量的虚假宣传、规定中介服务费(佣金)从定金中扣除、中介服务费(佣金)收取额度纠纷等为重点,集中规范存量房经纪和交易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象山县房地产中介行业主要分布在丹城、石浦两区域,该县市场监管局在“霸王”条款专项整治中,将全县84家房地产中介机构的格式合同作为重点检查对象,排查出正在使用的问题合同57份,其中涉及霸王条款内容的有5项。
  象山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违规合同主要表现在合同名称五花八门,有买卖契约、买卖协议、转让合同、买卖中介合同、买卖合同等;买卖合同与中介合同混同一起,无区别使用;无论何方违约,中介佣金都从定金中扣除或收取的“霸王条款”;收费标准混乱;免除中介服务责任,增加买卖双方责任等”。
  为保障交易行为公平、公正,该局于今年9月对房产中介协会进行行政约谈,以《宁波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为标准样本,结合本地实际及中介经营者的要求,经过修订、充实和完善,防范法律漏洞,平衡双方权责,剔除合同条款中的霸王条款,制定出台《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和《存量房屋买卖中介合同》两份统一规范的格式合同文本。目前,该局已备案房地产居间合同格式条款16份。
  此外,该局于今年9月起,集中利用两个月时间对房地产中介单位开展集中整治,加大了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期间,该局重拳出击无照从事房地产中介活动、利用合同设立霸王条款、乱收费、修改合同“标的”骗取贷款等违法行为。 
  目前,该局已抽查辖区39家中介经营单位,对存在问题的27家机构现场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27份,立案查处11起,其中7起合同霸王条款案件,4起代办二手房贷款中故意提供虚假资料案,有效打击了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