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屏赴象山、柯桥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验收工作

12.12.2015  00:29

 

【本站12月11日讯】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浙江省第一批节水型社会建设县(市、区)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12月10日~11日,省水利厅牵头组织对宁波市象山县和绍兴市柯桥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进行终期验收。省水利厅副巡视员蒋屏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厅水资源水保处、省农村水利局、省水文局、宁波市水利局、绍兴市水利局和象山、柯桥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领导和代表参加了验收会议。

 

验收组分别考察了象山县、柯桥区节水示范工程,听取了两县(区)人民政府关于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工作汇报,查阅了两县(区)编制的“节水型社会建设终期自评估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并对主要节水指标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评估。验收组一致认为:两县(区)通过三年努力,达到了建设方案设定的各项指标,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县(区)政府高度重视,组织机构保障有力,制度建设规范健全,示范工程卓有成效,载体创建全面推进,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大幅提升,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一致同意象山县、柯桥区节水型社会建设通过省级终期验收。

 

蒋屏对象山县和柯桥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给予了肯定,认为两县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成效显著,但节水工作仍然任重道远。蒋屏指出,要进一步提高对节水的认识。节水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新时期治水方针和推进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决策部署的主要措施,是推动地区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是十八届五中全会“五大发展理念”的集中体现,是提高国民素质提倡文明生活方式的有效手段。他强调,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抓好节水型载体建设,巩固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果;二是以创新为动力,在节水型社会建设过程中,以节水新技术带动生产技术进步;三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完善各项节水制度,为全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