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象山惠丰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资质申报材料的预公示

28.11.2018  10:51

关于象山惠丰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资质申报

材料的预公示

 

根据建筑企业资质审查有关规定,即日起将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移交象山惠丰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的有关材料予以预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提出书面举报,逾期不予受理(以邮局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投诉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投诉的提倡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有关举报材料请邮寄至浙江省水利厅建设处或厅直属机关纪委,地址:杭州市梅花碑7号,邮编:310009,电话:0571-87826615,0571-87886170,传真:0571-87814914。

 

附件:象山惠丰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和代表工程业绩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