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四举措做好县属国有企业审计工作

12.10.2015  18:58

 

今年以来,象山县审计局为切实履行国有资产监督职能,防控重大风险和推进反腐倡廉,通过“四举措”加强对国有企业的资金、权力和责任的审计。

一是加强与国资局等部门的协调与沟通。 通过与县财政局、县国资局等部门沟通、协调,全面了解县属国有企业的总体状况;在确定审计对象、制订方案、出具报告、作出决定时,充分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对一些重大项目,可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实施。

二是开展县属国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和落实情况审计调查。 在“同级审”时,专门成立国资审计小组对重要经营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以及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资金使用等相关权力和责任的监督的审计调查,促进企业健全权力运行机制。

三是开展国有经营性企业审计。 全面监督国有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加强企业法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关注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推动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促进企业深化改革、调整结构,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是切实强化审计成果运用。 一方面抓好审计成果的综合分析,提升审计成果的质量和水平。重点是提高审计报告的质量,从完善体制、机制的角度提出解决和预防问题的办法。另一方面抓好审计整改,发挥审计成果的作用。坚持审计结论跟踪审计回访,督促审计结论落实,确保查出的问题得到整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