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出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负面清单实施办法

05.11.2015  10:07

 为规范领导干部经济管理行为,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2015年10月30日,中共象山县委组织部、象山县审计局联合出台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负面清单”实施办法(试行)》。

该《试行》办法规定了领导干部民主决策、收入管理、支出管理、工程管理、资产管理、机构编制管理、审计整改以及其他方面的履责“负面清单”,根据审计结果实行扣分,按扣分情况将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评定为A、B、C、D四个等级。并根据评级结果予以年度量化考核扣分,提请县委给予诫勉谈话、调整职务等相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