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条谣言:钞票粘双面胶存进 ATM机翻倍取出

21.01.2015  11:56

   浙江在线01月21日讯 经向我市银行机构求证纯属谣言惑众,

  网络传谣要负法律责任

  “把一张100元两面都粘上双面胶,存入ATM机,在按‘确定’键的时候按‘取消’键,ATM机将钱吐出,你会惊奇的发现,有时候吐出的是200元,有时候是300元!!快过年了,我只能帮到这里了!”

  近来,这消息在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上不断被转发。“要是这样,银行早就关门了,不可能有这样的空子可以钻。”多数网友这样认为。不过,还是有小部分人说不妨试试看,甚至还有人点赞,认为这是一条发家致富的“新路子”。

  记者为此向我市银行机构相关人员进行了求证,得到的答复是“纯属谣言惑众”。

  记者潘浩然

  存取两通道有异物无法存钱

  “这是谣言,钞票有破损、褶皱都会被识别出来。”建行金华市分行个人金融部副经理王皓说,如今银行的ATM自动存取款机钞票识别功能在不断增强,粘了异物一下子就会被识别出来,“只要钞票被识别出有问题,就存不进去,那么ATM自动存取款机存放钞票的盒子就不会打开。”

  王皓说,现在的ATM自动存取款机分为存取两条通道,也就是说,当你存钱时,钞票是进入存款通道;而取出的钱,则是从取款通道里出来的。因此,先后一存一取不可能获得同一张钞票。

  “即使因为异物细小逃过了存款通道检测,也无法通过取款通道出来。”王皓说,在取款通道上,相关设备模块会对钞币的长宽高度进行严格测量,一旦不符标准就会进入废钞通道,“更不用说两张钱粘在一块儿出来了。”

  王皓说,平日也曾出现市民不小心将异物放入ATM设备,大部分都会被识别出来,无法进行下一步操作,但这样极可能导致机器出故障,影响市民使用。因此,他提醒广大市民在使用ATM设备时,最好先检查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操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利用ATM机故障非法提款违法

  说起利用ATM机故障提款,最著名的事件莫过于许霆案,许霆持广州市商业银行的工资卡到柜员机取款,因为柜员机系统出现异常,许霆用只有174元钱的工资卡取出了17万元。一年后,许霆被公安机关抓获,2007年12月一审,许霆被认定犯盗窃罪被广州中院判处无期徒刑。2008年2月22日,案件发回广州中院重审改判5年有期徒刑。

  假设在钱币上粘贴双面胶,通过ATM机存取获得了谣言中的双倍甚至三倍利益,是否也触犯了法律呢?

  “肯定是犯了盗窃罪。”浙江创欣律师事务所律师方东升说,相较于许霆案,这样的行为更为严重,“不同于许霆的偶然发现,这样的行为是带着主观恶意去操作的。”方东升告诉记者,如果这样的行为操作成功且涉案金额较大,在最终的量刑方面会非常的重。

  “不建议大家去转发这类话语,即使是当做一个笑话。”方东升说。

  网络传谣要担责别乱转发

  在微信朋友圈或者微博等网络平台上传播谣言要负什么责任?如果是转发,到底要不要负责任?转发一条和转发100条,该负的责任一样吗?

  2013年9月9日最高法和最高检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网络谣言在什么情况下构成犯罪。并且,该司法解释于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

  司法解释中指出,如果当事人在主观意识上能判断该消息是谣言或者是虚假信息,不管是原创还是转发,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的,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行政责任,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刑事责任,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所以,如果发现原创的短信、微信等有明显问题,就不应该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