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 “五举措”谋划重点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16.05.2016  04:49

  一是开展信用建设规划编制。启动《温州市洞头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2016-2020年)》编制工作,开始系统性构思我区信用体系中长期建设思路,明确今后五年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目标、主要任务、责任单位和进度要求,出台相关配套制度。
  二是启动信用信息平台建设。配合市信用办进一步加强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启动全区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一期建设,实现与市级信用信息平台纵向互联互通和横向交换共享,通过3年左右时间努力建立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体系建设基本框架,基本建成集合各领域各环节等信用信息的全区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形成覆盖全部社会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所有区域的信用信息共享网络。
  三是开展诚信试点示范行动。扩大试点示范效应,在重点行业(部门)和各街道(乡镇)开展试点示范活动基础上,不断创新载体,大力推进信用乡镇(街道)、村、户和信用示范行业创建活动,扩大试点示范创建范围。大力发掘和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
  四是探索信用评级服务应用。以温州市第二届百佳诚信企业评选办法活动和首届“百佳诚信企业”复评活动为契机,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市、省和国家级诚信创建活动,培育信用示范企业、信用管理先进企业。对获得“百佳诚信企业”荣誉的企业,在授信审批等方面提供差别化服务。
  五是抓好诚信建设氛围营造。开展“质量第一”、“诚敬做产品”、“诚信经营示范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放心消费创建”等活动,抓住“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特别是“8•8诚信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各类群众参与面广、互动性强的宣传活动,浓厚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氛围。(洞头县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