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地区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深圳、上海超2000元

30.09.2015  10:15
  今日(9月29日),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全国各地区月最低工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以及2015年工资指导线。

  截至9月28日,全国各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中,深圳以每月2030元跃居首位;黑龙江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均在全国垫底;在工资增长指导线方面,18个省份调整了2015年工资指导线。

  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深圳居首黑龙江垫底

  截至9月28日,全国各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中,深圳以每月2030元跃居首位;上海以2020元位列次席;广东以1895元排名第三。而月最低工资标准垫底的黑龙江,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仅为1160元,而这一标准自2012年12月1日起实行,之后便未做调整。

  另外,公告显示,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重庆和青海8个地区,今年还未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同时,浙江、江西和贵州三地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暂未施行。

  (注:天津实行日期应为2015年4月1日)

  全国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北京以18.7元居首

  截至9月28日,北京地区以每小时18.7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排各地区之首,垫底的为黑龙江,最低小时工资仅为每小时11元。同时,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等八个地区尚未调整最低工资。

   18个省份调整2015年工资指导线

  截至9月28日,18个省份调整了2015年工资指导线。其中,新疆、河南和江西3省份的基准线最高,达到12%;在平均工资增长上线方面,天津、山西、山东、河南4省份并列第一,上线水平达到18%;而工资增长的下线,陕西、甘肃和江西最高,为5.0%。

  据了解,企业工资指导线由基准线、上线(又称为预警线)和下线构成。工资指导线一般每年发布一次,和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企业人工成本一样,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