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调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标准

10.12.2015  23:42
  为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该市拟从2015年10月1日起,调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标准,全框架结构工程从每平方米预缴1.0元降到0.8元,非全框架结构的从每平方米预缴1.5元降到1.2元。新开工建设的工程将全部按新标准预收,10月1日以后开工,按原标准征收的工程,将按新标准差价全额退还企业。截至目前,该调整方案共惠及工程项目15个,为企业降低资金4.4万元。(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供稿)